全体在职员工: 为落实党中央、湖南省委、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扶贫工作要求,在我院形成“扶贫有责、扶贫有我、扶贫光荣”的文化和氛围,齐心协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,现对永州宁远县盘洞口村发起“助学扶贫活动”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助学对象 助学对象为盘洞口村贫困家庭学生,范围包括家庭经济困难、立志完成学业、近两年未受纪律处分的在校中小学生和大学生。其中我院定点扶贫对象为宁远县九嶷山完小一年级两名学生:周涛、邱倩(家庭基本情况:父母均在家种植、养殖,家庭年收入6000-7000元)。
二、助学原则 1、积极组织、自愿参加。各部门秉承“奉献爱心,服务社会”的理念,广泛发动,精心组织,捐款以自愿为原则。 2、精准扶贫,确保效果。资助人和受助学生在扶贫期内形成一对一的稳定的资助关系。受助学生每年向资助单位汇报一次全年的学习生活情况,资助单位联系人也可以和受助学生直接联系,除了给学生物质帮助以外,还可以在精神上给他们帮助。 3、管控过程,接受监督。“助学扶贫活动”实施三年,今年确定资助对象后原则上三年不变,但扶贫工作队每年会根据当地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微调,确保扶贫助学的完整性、延续性和机动性。同时每年公布资助学生受资助情况,接受各资助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。 4、先锋示范,领导带头。根据省电信公司要求,本次助学活动主要面向各单位在职在岗员工,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仅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,而且要率先垂范,踊跃捐款,为贫困山区的孩子求学之路尽一份力。 三、助学标准 小学生800—1000元/人/年,初中生1000—1200元/人/年,高中生1500元—2000元/人/年,大学生2500—3500元/人/年。 四、活动要求 各部门要明确要求,落实责任,及时通知并积极号召本部门员工参与捐款活动,助学善款请于9月18日周五下班前交至党政办李晓霖,并附捐款人明细表(见附件)。 联系方式:85202048、15308408810 电子邮箱:11221051@qq.com 党政办 2015-9-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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